董监政策(“董事责任”)保护个人财产的董事及其他官员(董事会成员,董事,审计人员和会员的监督委员会,如果存在的话) 应该被牵连的损害赔偿。

在企业,控制和管理的主体是无限责任与个人资产有违约情况的义务,即称之为过失不与他们的义务,法律规定和章程。不论任何股东,持有的股份,与任何客户和竞争对手的公司和其他人因此可能采取行动对董事责任。

assiteca董监政策,与国际公司专门在这一领域意在密切合作,是由保险公司和主席、副主席,董事会成员,事实董事,主管和审计,以及可能的监事会成员,因此他们从保护第三方的行动,这可能直接损害他们的个人资产。

这一政策区别于其他保险产品在市场上的程度和灵活性的规定,因为合同担保包括一系列可能的事件通常被排除在市场标准。主要特点是:

  • 世界各地的有效性;
  • 索赔”时间达到的覆盖范围包括:行动在任何时间内,没有任何限制性(除特殊情况,可能在表面的时间),即使在管理期间,提供的索赔是在长期的政策;
  • 延长报案期间,保证推广失败的情况下更新政策(最多36个月支付额外保费将设立);
  • 列入“保险”,中层管理而采取行动,他们作为经理
  • 支付法律费用/费用是目前官方调查,查询,等等。